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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办公厅对林业厅违反新闻发布制度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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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5 14:2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电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2月3日对陕西省林业厅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进行公开通报批评。

虎照致政府公信力遭质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省林业厅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问题的通报》指出,2007年10月5日,镇坪县林业局向省林业厅报告称:镇坪县农民周正龙10月3日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用数码和普通胶片照相机拍摄到华南虎照片71张,其中数码照片40张、胶片负片31张,省林业厅委托镇坪县林业局进行核实后,在没有派员进行实地调查的情况下,仅由本厅技术力量和省内有关专家对照片进行了鉴别,就于10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公布了周正龙拍摄的两张华南虎照片,并向其颁发奖金2万元。此后,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两张照片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质疑,导致政府公信力成为社会舆论的热门话题。

干部参与争论损政府形象

通报说,省林业厅举行此次新闻发布会,既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也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当引起媒体和公众质疑后,有关人员又一再违反纪律,擅自发表意见、参与争论,加剧了舆论的关注程度,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省林业厅的做法,很不严肃,极其轻率,违反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关人员的行为,反映出该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

通报说,为严肃纪律,省政府决定,除对省林业厅有关负责同志追究纪律责任外,对省林业厅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擅自发布未经全面核实重大信息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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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5 14:26:23 | 只看该作者
相关链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省林业厅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问题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10月5日,镇坪县林业局向省林业厅报告称:镇坪县农民周正龙10月3日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用数码和普通胶片照相机拍摄到华南虎照片71张,其中数码照片40张、胶片负片31张。省林业厅委托镇坪县林业局进行核实后,在没有派员进行实地调查的情况下,仅由本厅技术力量和省内有关专家对照片进行了鉴别,就于10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公布了周正龙拍摄的两张华南虎照片,并向其颁发奖金2万元。此后,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两张照片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质疑,导致政府公信力成为社会舆论的热门话题。

事情发生之初,省政府就对省林业厅提出了严肃批评,责成其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省政府认为,媒体和公众对华南虎问题的关注,对林业厅发布华南虎照片的质疑及责问,既反映了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出对省林业厅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告诫省林业厅要高度重视、正确理解、积极对待社会舆论,并要求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决定,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进行鉴定。

政府新闻发布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有着严格的程序和要求。省林业厅举行此次新闻发布会,既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也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消息。当引起媒体和公众质疑后,有关人员又一再违反纪律,擅自发表意见、参与争论,加剧了舆论的关注程度,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省林业厅的做法,很不严肃,极其轻率,违反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关人员的行为,反映出该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

为了严肃纪律,省政府决定,除对省林业厅有关负责同志追究纪律责任外,对省林业厅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擅自发布未经全面核实重大信息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省林业厅要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省林业厅的做法尽管是个别的,但反映出的作风漂浮、纪律涣散等问题,在其他地方、其他部门也不同程度存在。各地、各部门都要以此为戒,在处理各类重大问题、敏感问题时,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调研,审慎决策。要坚持政务公开,不断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纪律,提高效率,狠抓落实,为加快建设西部强省作出应有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本文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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