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营养补助 ① 正常 生育保险宣传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男性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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